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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大游(集团)唯一官方网站回顾|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治理研讨会

更新时间:2025-06-04点击次数:

  BG大游官网BG大游官网全球正面临着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双重危机。由于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息相关,要同时实现《巴黎协定》和《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双目标,必须实现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协同治理。可再生能源作为清洁能源,是推动能源转型以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而随着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扩增,其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也亟需重视和管理。

  2024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提出“在促进能源行业清洁低碳转型的同时,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也逐渐从单一性向综合性、区域性、复杂性转变,也出现了项目布局日益敏感、生态环境影响复杂、相关影响机理和治理技术亟需攻关等问题,现行环境管理要求已不能很好地匹配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进一步强化陆域风电和光伏发电行业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对促进风光资源开发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协同治理,符合我国当前的政策要求和实践需要。2025年4月20日,由自然之友主办、勺嘴鹬在中国协办的“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治理研讨会”在北京召开,邀请在该议题有科学和法学研究或实践工作的高校、科研院所及社会组织的代表参会,充分探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治理的可行策略和路径。

  ▲“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治理研讨会”成功举办,小百灵/摄

  复旦大学的马志军教授以《》为题进行报告,以长江中下游地区多个光伏系统的实证调查数据为基础,指出水上光伏系统会导致溶解氧降低等水体理化特征的改变,进而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

  昆山杜克大学的蔡志扬助理教授以《可再生能源建设对迁徙水鸟的影响研究》为题进行报告,分享了濒危物种黑脸琵鹭的卫星迁徙轨迹,强调了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可能导致鸟类栖息地丧失和迁徙时间延长等问题,最终影响生物多样性。(点击进一步了解:)

  西南林业大学的蒋德梦老师以《国内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开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为题进行报告,介绍了国内绿色能源的分布情况及发展趋势,并结合文献综述指出目前学界研究侧重于绿色能源对沿岸地区及鸟类多样性的影响,而对山地生态系统以及两栖爬行动物多样性影响方面的研究亟待加强。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的陈安禹以《可再生能源与生物多样性协同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及敏感地图的探索——以江苏省生物多样性敏感地图为例》为题进行报告,介绍了敏感地图的开发背景与运行机制,希望通过敏感地图的工具,在项目选址和运营阶段更好地避让野生保护动物栖息地及候鸟迁徙通道。(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于2024年发布了《》报告,欢迎点击阅读)

  大自然保护协会中国项目的高级经理罗永梅以《生态友好的可再生能源转型——大自然保护协会的研究与实践》为题进行报告,介绍了大自然保护协会的可再生能源战略,并专门分享了碳中和目标下生态友好的中国风电光伏发展布局研究,以及基于系统的科学分析,提出“强化早期空间规划与落地实施、推动科学透明的风光可开发空间数据共享、提升风光土地利用效率”的政策建议。

  圆桌讨论环节由勺嘴鹬在中国的负责人李静主持,围绕“可再生能源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科学研究现状及挑战”这一主题,邀请各领域代表就科学研究如何应用于项目决策、制度完善等进行了充分讨论。

  中国人民大学的李艳芳教授以《“》为题进行报告,阐述了可再生能源制度的发展沿革,并倡导在《可再生能源法》修订和《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回应可再生能源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绿色冲突。

  清华大学的邓海峰教授以《可再生能源土地利用中“绿色冲突”的衡平》为题进行报告,通过四个国家的典型案例揭示了可再生能源土地利用的突出矛盾,进而分析了管理分散、利益多元等造成中国“反公地悲剧”现象的原因,并提出完善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的重要制度群,如建立土地规划与可再生能源规划多规合一的对接机制、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审批多元参与机制等。

  中山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孙哲以《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空间格局》为题进行报告,围绕可再生能源发展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治理制度选择、空间转向下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权力结构的空间转向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影响等进行分享。

  武汉大学的硕士研究生蒋雨馨以《可再生能源用地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冲突的规范分析与法治纾解》为题进行报告,梳理了可再生能源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等重叠的实践现状,提出确认立法原则、更新法律文本、完善制度衔接、健全沟通交流机制等纾解进路。

  上海青悦的负责人刘春蕾以《从ESG合规、披露、评级数据角度看新能源风光企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为题进行报告,从ESG的视角强调新能源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科学选址布局,避免对生态敏感区域造成破坏,减少项目建设运营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圆桌讨论环节由自然之友总干事何艺妮主持,以“可再生能源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法律制度完善”为主题,介绍了自然之友针对,并邀请各参会代表围绕现行制度中关于风电光伏项目选址应避让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生态敏感区的法律要求、行政裁量基准等进行了充分探讨。

  自然之友再次感谢参加本次研讨会的科学家、法学家、社会组织代表,期待今后有更多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治理议题下的跨学科对话与跨领域合作。

  未来,自然之友也将持续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协同治理,凝结各方智慧,缓解绿色冲突,为可持续发展贡献解决方案。